正當紅十字會的捐款使用引起的爭議未歇
前幾天有個好手好腳的中年男子來店裡賣筆
兩隻普通的塑膠原子筆要價一百元
被我們拒絕了
還想起一段不愉快的往事
雖然那次的確是行動不便的朋友
然而賣的抹布太劣質
首次購買後擦拭時頻頻掉屑
因此第二次上門推銷時也被我們拒絕了
但他竟然口出惡言
而且回程時假裝要買豆漿
我們倒好後又藉故不買
擺我們一道
當下真想揍他一拳....
如果紅十字會需要列管
那這樣的個人行為呢??
不過
我想討論的不是這件事
而是做生意的用心
有一句話是[身殘心不殘]
你覺得這樣的人夠格嗎??
先說抹布和原子筆的價格好了
我想許多人都購買過這種兩支或三條一百元的商品
做生意當然要賺錢
我不反對身障者賣貴一點(雖然嚴格說起來這樣也不對)
但上述的價格根本是暴利
再說品質
如果頻頻掉屑洗個兩三次就破洞
或寫沒幾個字就斷水
那真的是暴利乘以二
再加上品質除以十
再說服務態度
我們店賣的雖然都是便宜貨(尤其跟這些抹布和筆比起來,真是dirt cheap.)
但很重視品質
有時即使只是東西不合客人口味
我們也會更換
難得客人肯給建議
只要不是太誇張或太背離大多數客人的感覺
我們也會採納
今天你的抹布品質差
就應該想辦法改善
而不是要客人屈就
再說生意頭腦
身障者的生活都不輕鬆
但他們的工作卻大多有充裕的時間可以思考
例如說常見的販賣口香糖好了
我從不曾光臨
倒不是因為我沒有愛心
而是我真的不喜歡吃口香糖
我常常很納悶
即使只是一台輪椅鋪一塊木板
應該也可以放些其他的東西
為什麼不放幾瓶礦泉水或幾包牛奶糖洋芋片巧克力之類的呢??
只要價錢不比便利商店貴太多
大多數的人即使不嘴饞
也一定有突然口渴卻找不到水喝的困擾吧??
為什麼要這麼千篇一律又有志一同的賣口香糖呢??
難道他們有職業工會
而工會有規定嗎??
口香糖很耐吃
所以需求不大
反觀其他零食或礦泉水
往往一個上午或下午就耗盡了
我們也常常思考新產品或新口味
甚至在氣候轉變時微調調味料的量
我認為這是生意人該有的態度
除非你不在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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